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題工作通知要求,為做好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請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 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數學天元青年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請範圍的項目類型,其申請接收時間将另行公布。對于随時受理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等項目,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
1.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于2016年1月15日後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号的申請人以學院為單位向科學技術處申請開戶),按照各類型項目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2.申請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申請人僅需填寫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由系統自動生成。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别編制項目資金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申請人彙總編制。
3.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并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内容一緻。申請人應及時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和其他特别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均應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
1、2016年度項目在線申請工作自2016年1月15日開始,考慮到報送程序上的要求,請各申請人務必于3月11日24時前在線提交完畢(如申報書有合作單位,請再提前1星期提交并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2、3月14日-15日18:00時,各學院科研科長将申請人簽字(蓋合作單位章)後的申請書1式2份報統一送科學技術處,并附加蓋單位章的申報清單(見附件)。
附件:XX學院申報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清單.doc